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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祥富法庭实行归档卷宗“三评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08-07 10:30:21


  为切实提高归档卷宗质量,祥富法庭实行归档卷宗三评查制度,即书记员卷宗装订完毕后,书记员认为卷宗装订填写无瑕疵,卷宗质量达到归档要求,即由书记员填写案件归档评价表,写明无问题可以归档,然后交由法官助理复查,法官助理复查后,认为达到归档要求,填写可以归档的评价意见,如发现问题,将问题在评查表上列明,并提出整改意见,退回书记员重新填写、装订,整改后再由庭长把关审核,并填写明确意见,不可归档退回重新整理。


  卷宗归档三评查制度实行以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卷宗装订人责任心明显增强,初始卷宗装订填写质量有很大提高,法官助理通过复查卷宗,能够发现在卷宗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错漏之处,是对自己职责的监督,也是对书记员业务能力专业水平提升的鞭策,庭长最后审核签字确认,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不当及及早改正,使得归档卷宗质量经得起检验和核查。

  祥富法庭今后会将此做法延续下去,切实提高归档卷宗质量,为我院审判质量提升贡献祥富法庭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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