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共合法庭成功在诉前调解了一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引起的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赵某与王某的土地相邻,王某在为自家的田地喷洒农药时,因无人机防护不当,加之当日有风,致使农药飘洒到了赵某农作物上,次日,赵某到田间巡查时发现农作物叶面发黄,遭受药害,初步估算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达一万余元,赵某报警后,双方就受药害面积及损失金额分歧较大,调解未果,赵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共合法庭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及数额不多,双方又是邻里关系,于是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梳理法律关系,阐明如果走鉴定程序费用昂贵,费用可能比损失都大,而且有可能错过播种时间,得不偿失,还会增加诉讼成本,对双方当事人都是负担,不利于矛盾的解决。又结合典型案例,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同时劝导双方要以和为贵,妥善解决此事,又就本案提出了可行性建议,最终王某同意承包了赵某本年度承包田,并一次性支付了承包费用,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认真释法,耐心调解表示高度认可。
共合法庭将继续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认真践行“枫桥经验”, 对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及时化解,努力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