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伦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
巧用视频调解
化解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
促成案结事了
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告黑龙江某农业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黑龙江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两起案件于8月2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申请网上立案。海伦法院立案庭接收后第一时间受理,立案庭庭长李福坤详细阅读诉讼材料认为涉案金额较小,且考虑到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势必影响企业的发展和信誉,并及时联系双方公司的法人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先行调解。



退休法官工作室特邀调解员王玉文在充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当事人诉求后,首先,展开“背对背”调解,尽力疏解双方情绪,娴熟运用各种调解技巧,耐心细致地向被告释法规、明法理;其次,由于原告公司在外地,特邀调解员为快速化解纠纷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视频调解,调解员耐心细致地与双方摆事实、讲法律,经过半小时的努力,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之下,最终,双方充分协商、互相体谅,“化干戈为玉帛”,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货款,至此,这两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都对法院诉前调解方式表示了极大的肯定。
良好的营商环境与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息息相关,该两起案件的调解,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海伦法院将继续秉承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以调解之“柔”,维护法律之“刚”,最大发挥调解的优势作用,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