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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诉源治理进行时: 七旬老汉种地难,药害纠纷止诉前

发布时间:2023-09-01 17:00:39


荷花

白玉身躯泥中藏,夏日开颜满池香

出水高雅品清廉,无私奉献洁玉身

  这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汉赠予伦河法庭法官宗睿的一首诗,高度评价了在诉前调解中宗法官的严于律已、勇于担当、不偏不倚、为民解忧、司法为民的负责态度。


  事情是这样的,位于伦河镇东伦村年近七旬的赵老汉与高某种植的水稻地相邻,2020年高某在为自家的水稻地喷洒农药时,因防护不当,加之当日有风,致使农药飘洒到了大豆苗上,次日,赵老汉到田间巡查时发现有三根垄的豆叶发黄,遭受药害,因此找高某理论要求赔偿。但两年多过去了,二人始终也没达成一致,赵老汉一气之下来到伦河法庭,请求司法支援。

  经核实,高某在喷洒农药时,因防护不当,确实造成赵老汉的三根垄大豆地受药害,之前尽管村支书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就受药害面积及损失金额分歧较大,调解不欢而散。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无法鉴定赵老汉的大豆受损程度,还会增加诉讼成本,对双方当事人都是负担,甚至会影响邻里关系,不利于矛盾的解决。所以伦河法庭法官宗睿结合诉前调解模式与双方进行沟通,并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各让一步,高某赔偿赵老汉三百元就此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至此,因农药药害引发的纠纷得以诉前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赵老汉也不再是刚来法庭时气势汹汹的样子,即兴给调解法官赋诗一首,表达他感激的心情。诉前调解模式既结束了两年多的纠纷,也节省了诉讼成本。

  法官提醒:喷洒农药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天气、风向、相邻农作物种类等综合因素,做好防护措施,以免“误伤”地邻。

  为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伦河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多元解纷之“策”,提升矛盾化解之“效”,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枫桥经验”是群众经验,也是群众路线。伦河法庭坚持站稳人民立场,用行动化解民忧,用法治的方式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将矛盾纠纷调处在诉前,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让司法服务离群众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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