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某工地上两名工友因塔吊使用问题吵架斗气发生争执,结果一名男子进了班房,另一名男子被送进了医院。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同时赔偿被害人柳某的医疗等费用7.4万元。
经审理查明,刘某与柳某都在同一工地干活,2015年6月19日7时许,两人因争抢使用塔吊而引发争吵,双方越吵越厉害,在现场,双方僵持不下。经工地工友等多方劝说,双方均互不相让,刘某坚持要用吊塔,柳某也坚持要用,两人斗上气了。继而二人厮打在一起,被附近工人拉开后继续相互辱骂,后刘某与柳某分别从地上捡起钢筋条相互殴打对方,殴斗过程中,刘某双上臂受伤,柳某右手拇指受伤。经法医鉴定:柳某伤情属轻伤二级,九级残。
经侦查,刘某于2015年7月14日被公安机关在对面工地抓获。
案发后,刘某与柳某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因劳动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并九级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被告人持械伤人,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负有一定责任,可相应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具体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太任性是要付出代价的。对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夏天要到了,发生矛盾冲突时莫冲动,多点宽容忍让,防止矛盾激化受到伤害。如果遇到无法解决的纠纷,请及时报警求助。不要自己盲目去处理,更不能鲁莽行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