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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女子乘车生歹念 盗走车主钱包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6-04-12 15:47:25


女子阿丽乘车回家,见车主正、副驾驶座位中间处放着女士钱包,于是就见财心生歹念,下车时将钱包盗走。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海伦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据了解,20153710时许,36岁的女子阿丽带着女儿在海伦市南四道街教堂附近,搭载了阿春驾驶的出租车回家,途中阿丽发现正、副驾驶座位中间处放着女士钱包,财迷心窍的她就心生歹念,趁阿春不注意,迅速将钱包拿到手里。她看到钱包鼓鼓的,里面肯定有钱,心中一阵狂喜,到地方后迅速带着女儿下车逃离现场。盗走该钱包内现金8600元,女士铂金项链一条(价值3017.60元)、苹果4S手机一部(价值1530元)、医保卡一张。阿丽共盗得赃款赃物13147.60元。当车主阿春发现时,见阿丽已不见踪影,觉得有些蹊跷。阿春看见自己不小心把钱包放在车上被盗。于是,立即报警。

案发后,阿丽于次日上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盗现金人民币8600元和物品已追回,并归还给车主阿春阿春出具谅解书,表示对阿丽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审理时她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被盗财物已追回,返还给被害人,也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此案说明一个问题,作为被告人阿丽深知被盗物品肯定能被发现,但她凭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和财迷心窍的手法,将被害人钱物盗走。在她盗走钱物时,正好她的不大的女儿在她身边看的一清二楚,这当妈的给幼小的心灵树立了什么样的榜样,真丢人啊?法官提醒,大家平日里要提高警惕意识,做好防范措施,尤其是出租车司机身上带了不少钱,不要将钱包随便放在车的某个位置,要警惕“乘车人”,保管好个人财物,切勿因疏忽大意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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