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东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办案法官充分融合法理与情理,用心调处矛盾纠纷,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解了社会矛盾,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案情介绍
2023年5月16日12时50分许,被告杨某甲驾驶登记在杨某乙名下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与由段某某驾驶的黑M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经海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杨某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段某某无责任。事发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无果,故诉至法院。
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案涉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实际所有人为杨某丙,且被告杨某甲为未成年人。本案中,车辆所有人杨某丙明知杨某甲不具备驾驶资格还许可驾驶,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与杨某甲的监护人杨某乙共同承担责任。承办法官当即与杨某丙取得联系,向其释明法理,陈述利弊后,杨某丙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最后与杨某甲的监护人杨某乙共同赔偿了原告的车辆损失4600元,并当庭兑付,实现了快速高效结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做到了案结事了。
在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中,海伦市人民法院始终注重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多元解纷,方便群众诉讼,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