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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法官巧调解 重在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3-11-07 10:44:17


  近日,兰某把一封手写的“感谢信”交到闫廷香手中,无比感动的表示“闫法官,我一生只打了这一次官司,你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海伦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闫廷香在审理兰某诉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敏锐感觉到此案虽然标的额较小,但双方是多年好友,却因该笔债务产生了深深的积怨,她产生了尽量以调解化解双方矛盾的想法。在开庭时,两位五十多岁的昔日好友剑拔弩张,情绪都很激动。虽然被告情绪很激动,但愿意偿还欠款。捕捉到此信号后,闫法官趁热打铁,宣布休庭,庭后对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积怨已深,吵闹激烈。闫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单独进行沟通,耐心安抚双方。针对被告工资被保全这一矛盾产生点进行释法,最终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最终长达十余年的债务纠纷经过闫法官耐心工作得以解决。被告庭后将2万元的欠款及相关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以现金形式交付给原告。至此,该案经过两天的调解圆满化解矛盾并当庭履行。
  闫法官感悟能动司法,延伸服务,做到案结事了,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官的追求。经济纠纷是百姓身边事,通过怎样的方式既能解决纠纷,还能修复情感至关重要。法官通过释明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正让当事人解开心结,案结事了,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官。
法官寄语: 
  在审理个人之间经济纠纷时,更多通过细节去了解、观察当事人,也许一纸判决书和一纸调解书对于法官来说,没有差别,但对于当事人却差别很大,调解更能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也为当事人省去了执行等众多程序,也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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