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法院海北法庭近日处理了一起因不良沟通引发的纠纷,2023年初,孙某从张某处借款20000元,张某多次催要,孙某始终未偿还借款,无奈之下,张某将孙某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海北法庭接到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联系张某确认其诉讼请求。同时,电话联系孙某,核实孙某身份信息,在此过程中,海北法庭孟庭长了解到原、被告系朋友关系,没有原则性矛盾,只是因双方表达方式欠妥,造成沟通不畅,关系僵硬。
为了更好地维护双方友谊之情,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海北法庭秉承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在调解过程中,孟庭长一方面耐心向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偿还借款是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向被告宣讲诉前化解利于其隐私保护,进入诉讼程序可能对其信用等造成不良影响等内容,另一方面劝导原告应当珍惜这份友谊之情,引导其换位思考。
最终,双方冰释前嫌,就还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原告向被告出具收条一张。随后,原告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书,一起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止纠纷于诉前,化干戈为玉帛。海北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运用调解职能,积极探索高效调解的新路子、新方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让当事人感受到调解的温度,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海北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紧抓实诉源治理,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诉前化解。多年的基层调解经验,海北法庭总结形成了一套“接地气”的调解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经调解员居中调和,诉前化解多起民事纠纷案件,真正实现诉前定分止争,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法官寄语
民间借贷纠纷频繁发生,有很多纠纷发生在亲朋好友、同事、同学之间,原、被告本该是友爱和睦,却因债权债务使得双方关系逐渐疏远,甚至对簿公堂。所以,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千万不能失信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