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孟法官和小郑,孩子就是当妈的心头肉,这几年心里的石头总算放下了,真是感谢你们”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海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向法院办案人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原告田某与被告董某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已于2020年9月协议离婚,当时协议婚生子随母亲董某生活,父亲田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然而双方在民政部门离婚后孩子一直随其父亲田某生活,田某遂将董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董某支付子女抚养费。

考虑到孩子目前正在上高中,面临高考课业繁忙,孟庭长特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促成双方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希望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经过事先沟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已开始新的生活,孟庭长决定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双方离婚后孩子虽然没有按离婚协议约定随其母亲董某生活,但这期间董某经常看望孩子还以微信转账、现金等方式给孩子生活费,并给孩子购买了理财保险,一定程度上尽到了抚养义务,并不是对孩子不管不顾,双方争议在于婚生子没有按离婚协议约定随董某生活且对子女抚养费没有明确约定。孟法官“两头跑”深入与双方进行交流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明法律,打开双方心结,促使双方从孩子立场考虑,为孩子健康成长着想,真正解决矛盾。通过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考虑到孩子与原告田某共同生活至今,已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状态,维持其现有生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且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实际的生活情况,孟法官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二人婚生子原由被告董某抚养变更为由原告田某直接抚养,董某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具有独立生活能力时止。至此,本案调解圆满结束。
孟法官“两头跑”真情解心结、书记员郑直辅助配合安抚情绪,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让孩子不因父母离婚失去应有的亲情,让孩子安心学习生活。海北法庭在调解的过程中从情理法角度出发,以教育劝导的方式为主,强化沟通调解,使矛盾纠纷真正得到化解,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使其健康成长。
法官寄语
婚姻虽然失败,但却不能让爱在子女的成长中缺失。在涉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案件审理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更有利于子女生活成长的角度进行选择,最大程度保证子女的基本生活学习需求或者尽量减少抚养权变更对子女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