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法院东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两人终于放下心中的芥蒂,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冰释前嫌,重建信任,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让双方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温度,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介绍
2012年7月14日,被告向原告借款20000元,约定月利率为30‰,之后经原告向被告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原被告沟通,了解到原告丈夫已去世多年,没有经济来源,尚有孩子要抚养,生活困难。而被告一直拒绝偿还欠款,拒接原告和法院电话。经办案法官与被告所在村委会沟通,与被告亲属协助,被告也与法官进行沟通。承办法官悉心向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并让被告站在原告角度考虑问题,理解原告的难处与苦衷。被告辩称理解原告现在的处境以及生活状况,但其最近几年经济状况不好,债务较多,被告表示自己债务较多,没有能力偿还,希望原告能放弃部分利息,由其偿还原告本息共计38000元,分期偿还。原告同意被告的还款方案,最终达成调解。
结案后,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十分感谢,对海伦法院充满温情的办案方式给予了真诚的“点赞”。海伦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真心,将扎实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发展大局,化解矛盾纠纷,以优异的业绩为基层法院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