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创建优良营商环境,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和保障好民营经济发展,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海伦市法院于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白永顺同志通报2023年海伦市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依法保护各类平等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中小投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对于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中小投资企业,破坏中小投资企业信誉的,要分别情况依法处理。对违法违规向中小投资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的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二是加大中小投资企业与政府、企业之间的案件纠纷的审理力度,依法保护公平竞争。妥善认定政府与中小投资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的,依法支持中小投资企业的合理诉求。妥善审理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引发的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对于确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资款、租金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法予以支持。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合理把握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坚决防止公共利益扩大化。
三是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中小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创造出优良营商环境。
发布会上,民二庭庭长李春生通报了保护中小投资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两起典型案例。
海伦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