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多个配套司法解释。法律随着人民的生产生活、国家的不断发展变化而更新,作为一线的审判人员,更应增强对新法的适用能力。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掀起学习热潮,目的是提升审判人员能力,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白永顺和民二庭全体干警参加学习活动,活动由民二庭庭长李春生主持。
会此次学习由民事审判二庭张美慧法官授课,张美慧法官就2023年12月5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着重进行了讲解,并对违约责任中的预期损失等列举具体事例说明。参与学习的各位法官、法官助理热烈讨论,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意见。通过该学习活动,有效的推动了一线审判人员深入领会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提高运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今后,民事审判二庭将继续开展“每周一讲”学习活动,不断强化审判人员能力建设,提升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