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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执“小标的”案件,护“大民生”权益

发布时间:2024-04-08 16:29:24


  “小标的”关乎民生,“小案件”折射民情。执行中一些看似平常的小案件,却联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一起长达1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促使案件执结。申请执行人接到执行款后,为了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送来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

  2015年12月1日,张某某丈夫李某某向赵某某借款10000元,约定2016年12月1日还款,年利息1.2分。李某某给付了2016年一年利息,就在2017年病故。由于丈夫病故张某某便外出打工,赵某某多次向张某某索要借款无果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支持赵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张某某立即向赵某某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8300.00元,张某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故赵某某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该案于2024年3日7日执行立案。执行法官周连涛接收该案后,先行对被执行人张某某进行网络查控,并未查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打电话无人接通。于是周法官立即动身赶往张某某户籍所在地海伦市扎银河乡民安村,经过与村委会了解,张某某常年外出打工,已经好几年没有回到村里,这一消息无疑是让案件线索全部中断。此时案件似乎走进了“死胡同”,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通过与村长沟通得知张某某的父亲张某在民安村居住。对于这一新的线索,使得案件“柳暗花明”,然而案件的进展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执行法官找到张某某的父亲张某,张某起初很反感,认为“人死账清”并且不是自己欠的钱,并说自己也联系不上女儿张某某也不知道在哪,这一说法显然不合乎常理。执行法官继续对张某耐心沟通,做其思想工作,对其讲明其中利害,如不还款将对其女儿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其高消费。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下张某态度稍有缓和,显然是对于法律有了新的认识。于是执行法官讲出欠债还钱属于人之常情,欠钱哪有不还的道理,并且邻里邻居的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怎么好意思不还钱。通过执行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知以法,示之以利害。最终张某同意为女儿张某某代为还款,该案在2024年3月14日和解并履行完毕。
  执行工作是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作为执行工作目标,坚持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足”,同时坚持注重善意文明执行,有效保障了胜诉权利人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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