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万物和鸣,奔赴执行,正当其时。为深入开展执行攻坚行动、持续巩固强制执行成效,及时化解一批涉民生和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2024年4月25日上午7时,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局干警和司法警察整装待发,再次打响“雷霆2024”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重点突击涉民生、涉金融、涉党政机关、涉企业等领域案件,一方面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快速执结、精准打击一批规避抗拒执行的“老赖”案件,精准发力、简案速执,着力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另一方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温和化解一批邻里、朋友、同事、亲属等熟人间的执行案件,刚柔并济、强势出击,有效平衡执行力度与执法温度,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
“出发”!随着执行局长孙继光一声令下,各执行团队按照行动方案,兵分多路,迅速出击,奔赴共合、祥富、伦河、海兴、东风、东林等乡镇及市内有关执行现场,用强有力的执行力度,捍卫民生“温度”。
释法明理,执行护春耕
郝某某与杜某某、海伦市长发镇某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杜某某、海伦市长发镇某村民委员会,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郝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杜某某、海伦市长发镇某村民委员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杜某某、海伦市长发镇某村民委员会,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也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执行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发现本案涉及耕种土地200余亩,如不能及时履行,将严重影响春耕。正所谓,“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在春耕即将到来之际,执行人员以雷霆行动为契机,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杜某某、海伦市长发镇某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家中,将杜某某、海伦市长发镇某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传唤到执行现场,现场说法,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杜某某因担心在执行行动期间被采取强制手段,一改先前强硬态度,当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交付耕种土地230余亩,致使该案顺利执结。确保了该块土地顺利耕种。

强制交付,执行有力度
2022年、2023 年,周某、庞某因与绥化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分别向海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绥化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依约交付所购4处房屋,但该两起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绥化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书所确定义务,拒绝交付房屋,原告周某、庞某依法向海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两起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及时向被执行人绥化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交付房屋,但是被执行人绥化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依然拒绝履行,拒不向申请人交付4套涉案房屋。为保证申请人周某、庞某的合法权益,对于拒不配合执行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在行动中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利用司法强制措施的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执行人绥化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依法传唤到执行现场。对案涉的4套房产进行了强制交付。有效的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纳入失信,强制促履行
原告尤某经朋友介绍,与被告郑某达成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尤某多次催要均无果,遂一纸诉状将郑某诉至海伦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郑某支付尤某借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郑某仍拒绝履行,尤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着手查找被执行人郑某的可供执行财产。经多次查询后,没有找到被执行人郑某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在执行期间,多次对郑某释法明理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将郑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微信平台予以发布。上了失信黑名单后,郑某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出行处处受阻。郑某涉于失信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当场清偿了全部债务,执行到位金额2万余元,该案顺利执结。

本次雷霆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 30 余人,查找被执行人10余人,拘传被执行人3人,执行和解 10 余件,当场执行到位金额 200 余万元。护农保耕农田230余亩。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井然有序,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起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路上不停歇,攻坚克难不打烊。面对时代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和责任,下一步,海伦法院将继续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恶意欠薪和恶意逃避执行行为,常态化集中执行,坚决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昂首向前砥砺奋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