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行政协议案件,妥善解决了行政纠纷,案件得以实质化解。审前和解机制的运用,进一步丰富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手段,有利于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行政监督效率,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1月,海伦市居民赵某有一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海伦市房屋征收保障服务中心与赵某于2020年1月22日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2023年8月14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海伦市房屋征收保障服务中心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经法院调查,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海伦市房屋征收保障服务中心对原告赵某回迁安置一套64.79㎡住宅、两套68㎡的商服。现协议中约定的住宅可进行安置,但68㎡两套商服,开发单位只在原定位置建了一套132㎡的商服,原告坚持要求两套68㎡商服,不同意接收这一套商服,而且开发单位没有其他的房源可调整。

承办法官张权为化解争议,与政府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加强府院联动。经过反复多次调解,原告同意进行异地安置,并选定安置房屋,与被告签订了异地安置协议书。至此,这一历时四年多的行政协议纠纷终于完美落下帷幕,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在今后的工作中,海伦法院将继续充分运用审前和解中心这一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灵活便捷、费用低廉、效果更佳的争议解决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