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法院海兴法庭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郭某与吴某在第二轮土地分配时,作为同一家庭承包户分得承包田。然而,两人于2009年通过海伦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土地一直由吴某耕种。如今,双方婚生子已经成家立业,郭某希望吴某能返还部分土地。由于分得的土地非常零散,并且包括一等地和二等地,致使双方对土地的分割存在争议,矛盾逐渐升级。
办案法官认为郭某与吴某曾是夫妻关系,在婚生子成长及订婚、结婚过程中双方都有很大的付出,矛盾争议不算太大,更适宜通过法官进网格的方式联系当地司法所及村干部共同参与化解。
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考虑到郭某不在当地居住,耕种土地不便的实际情况,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一致同意以土地转包的形式,由吴某继续耕种并按照村干部的意见合理支付土地转包费,在办案法官的指导下,当地司法所当场制作了人民调解协议,双方签署后当天给付了土地转包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体现了海兴法庭在加强诉前调解、能动履职、提升司法效率方面的积极探索,也展示了其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通过加强诉前调解,法庭能够更直接地了解群众诉求,更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司法效率,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