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把菜刀半袋米入室盗窃触刑律
作者:冯国春 发布时间:2016-05-12 10:44:02
因小利起犯意,偷盗菜刀和大米,入室盗窃触刑律。海伦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罚金二千元。
赵某是某乡农民,来到街里务工,平时也老实本分努力做工。2016年3月5日18时许,他在某饭店打工回租处,发现一楼王某家大门未锁,便进入王某家中,看见厨房内有两把菜刀和小半袋大米,便盗走,便迅速离开。案发当日王某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为赵某所为。依法传唤赵某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赵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被害人家中无人之机入户窃取两把菜刀及小半袋大米,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赵某归案后坦白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当事人系化名)
【法官说法】偷盗两把菜刀和半袋大米,物品价值不高,为何也构成犯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规定,对盗窃罪的构成有了新的修改,即“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该案中被告人赵某虽然盗窃物品价值不大,但是仍构成入户盗窃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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