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自觉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创新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深化,基层法庭作为司法体系的“神经末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也在借鉴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实践中,司法为民“枫”景正好。下面分享一处海伦市人民法院海北人民法庭的“枫”景。
案情经过
原告刘某某和被告钱某某两人从小就一起在同一个村子生活,是多年的朋友关系,两人都是本地的农民,家中日常生活开支全部依靠种地的收入,今年年初刘某某打算再多承包一块土地提高收入,钱某某得知后提议让他承包自己家旁边相邻的土地,这样两人农忙的时候还可以互相照应,刘某某觉得有道理,便通过中间人承包了钱某某家相邻的土地,正当播种时节到来之际,刘某某准备播种大豆的时候,却发现原本承包的25根垄土地却变成了22根,原来是钱某某在播种的时候把本属于刘某某的三根垄土地也播种上了玉米,刘某某去找钱某某理论,钱某某却义正言辞的说这三根垄土地本就属于自己,争执过程双方互不让步,越吵越激烈,幸亏有旁边人拉着,才没有发展成互殴。刘某某越想越气不过,于是将起诉状提交到了海伦市人民法院海北法庭。
调解过程
承办案件的法官孟令臣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件事实较为清晰,且能够及时联系到对方当事人,便决定先不导入诉讼程序,争取把纠纷化解在诉前。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积极沟通,被告钱某某同意邀请专业测绘人员到地里进行现场测量,由法院人员进行见证。经过测量,结果确实如原告刘某某所说,这三根垄土地应该属于刘某某,听到结果的钱某某没有了最开始的嚣张气焰,法官趁热打铁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讲解“让邻三尺”的故事,劝双方当事人珍惜多年来培养的友谊,双方当事人成功被打动,达成和解协议。这三根垄土地今年由钱某某播种,钱某某按照土地市场价给予刘某某补偿,明年钱某某将这三根垄土地归还给刘某某。这起案件成功达成诉前和解,双方当事人也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法官寄语
黄金万两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千万不能因为眼前暂时的利益而弄丢了一个知心的朋友,还好双方当事人最后都领悟了这个道理。目前,海北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每一点创新与每一次实践,无不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秉承着“如我在诉”的信念,通过创新诉源治理机制,前路漫漫,来日方长,海北人民法庭今后仍将在实际工作中继续以“枫桥经验”为引领,不断总结符合本地实际的、行之有效的诉源治理举措,立足当地,扎根基层,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