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身无分文起贼心 窃老板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6-05-27 10:07:50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朱某却因为身无分文就心生邪念,深夜偷窃老板装有现金的手包而被抓。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法院以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朱某是某乡下人,因家里贫穷过早出来给人家打工,因怕吃苦挣不来大钱,常常是饥一顿饱一顿。201622323时许,身无分文的朱某在某洗浴中心做服务生时,趁老板睡觉之机,偷偷地溜进卧室内,将放在边角柜上面的手包偷走,盗得现金7500元。案发后,朱某便离开。次日,老板发现手包不见了,才知道被盗,便立即报警。经侦查,确定是朱某所为,并对朱某实施抓捕。后朱某在某旅店被抓获。经了解,朱某原系某学校学生,其父母离异,家庭条件不好,辍学后到外面打工,因一时糊涂,走上了歧途。庭审中,被告人朱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感到深深的忏悔。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全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考虑到被告人盗窃的目的是为了生活,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最终,综合其犯罪情节、数额、危害后果、退赃等情况,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想要获得财富,没有太多捷径可走,只有踏踏实实,遵纪守法,通过付出和勤劳收获的财富才能心安理得。切莫为了一时的诱惑,步入歧途。否则,等到的只有严厉的法律制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