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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一行莅临海伦法院督导调研“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30 16:57:46


  为深入开展“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8月29日,绥化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一行莅临海伦法院进行"领导包联面对面"督导,海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研,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志宏等陪同。

  赵辉一行先后深入到海伦法院东林人民法庭、东风人民法庭和共合人民法庭督导相关工作,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台账、座谈测评等方式,严格对照上级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对3个法庭相关工作逐项验收评查赋分,指出各法庭在“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建议,要求各法庭严格按照上级法院“枫桥式法庭”创建指标进一步完善法庭工作。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全友通报了东林人民法庭、东风人民法庭和共合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指标量化测评的得分情况。

  党组书记、院长王研详细汇报了海伦法院“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具体工作打算。

  赵辉对海伦法院“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海伦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工作启动迅速、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法得当,“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成果显著。
  赵辉强调:
  一要对标对表,深研细判考评内容。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强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密切联系党和群众“桥头堡”作用。
  二要细化措施,落实落靠各项任务。要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合理方案,根据各法庭工作实际,结合当地社情民情,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渠道,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支撑服务作用,有计划地开展创建工作,打造法庭独特品牌。
  三要凝聚共识,锚定各项工作目标。对标最高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指标,根据各自法庭工作实际,高位谋划布局,“一把手”抓总体部署、分管副院长抓落实,法庭庭长抓具体工作的机制模式,做到高标推进。
  海伦法院将以“枫桥式法庭”创建为契机,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忠诚履职,为民司法,以优质的工作促进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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