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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法院审判员王重阳选派期间表现卓越

发布时间:2024-09-26 16:53:14


  因工作需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海伦法院王重阳同志到庆安法院担任民事审判工作,选派期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该同志工作踏实、作风优良、勇于担当,5-9月新收案件230件,较好地完成了庆安法院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庆安法院的高度认可,展示了海伦法院干警务实笃行、敬业进取的良好风貌。特此对王重阳同志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全院干警立足岗位,奋发进取,为海伦法院事业发展积极做出贡献。

  近年来,海伦法院建立健全青年人才培养机制,搭建岗位锻炼平台,制定青年干警培养计划,推行青年法官轮岗锻炼机制,不断丰富完善青年法官、干警的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人才队伍。
  下一步,海伦法院将继续把青年干警培养作为重点工作,搭建更多展示青年干警能力水平的平台,持续推进青年干警素质能力全方位提升,为海伦法院事业发展储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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