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小夫妻结婚多年一直不和经常闹离婚,见儿媳欲与儿子离婚,劝说不成而恼怒,公公李某用铁锹打伤儿媳,酿成惨剧。日前,海伦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同时,赔偿儿媳残疾赔偿金26万余元。
李某今年64岁,儿子儿媳结婚后,于2004年从海伦老家来到大连市,在一起经营小吃部生活。在经营小吃部期间,经常因琐事打架。儿媳也就有了想和老公离婚的想法,但是老公一直不同意和妻子离婚。2005年5月,李某听说儿媳要与儿子离婚,便来到大连市对二人进行劝说未果。后儿子将小吃部兑出将钱带走,一同与李某回到海伦。本来儿媳早就想和老公离婚了,这样更加坚持一定要和老公离婚。2005年5月21日,儿媳见丈夫将小吃部兑出后没有给她钱,便回到海伦找丈夫理论,到家后,见房门锁着,遂即将西屋玻璃砸碎进屋。下午17时许,李某听岳父说家中玻璃被人砸坏,认为是儿媳所砸。回到家后,看见儿媳在房前站着,看到西屋玻璃已砸碎。心中怒火涌上来,又想起儿媳以前对儿子的不好做法,遂来到仓房前操起一把铁锹,对着儿媳头部连砍数下,并将铁锹把打折,又用铁锹把继续打儿媳,致儿媳面部砍伤,嘴唇砍坏,牙齿被砍掉。李某被在场人拉开后潜逃外地。经法医鉴定,儿媳伤情属重伤,七级残。
经公安机关侦查,李某于2015年12月17日在沈阳市沈北区道义镇百乐小区10号楼10—4—2房间抓获,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引发,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让家庭矛盾消除在案件发生前
发生在海伦的一起公公伤儿媳的案件引发社会热议,许多人好奇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竟下这般“毒手”。家庭矛盾的发生和存在,是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的。尤其是社会正处于变革时期,人们的观念在变,生活方式也在变,这一切都无不影响着人们的爱情、婚姻、家庭关系。有矛盾很正常,也可以理解为家庭生活中的调味品,重点看当事人如何对待和处理。许多家庭矛盾,核心都在于对细节的处理。现如今,不少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案件,都是由于矛盾没得到及时调解,亲人之间最终反目成仇,致使矛盾升级。而家庭矛盾的常态化,也在影响着社会的稳定。
因此,作为当事人,如果遇到此类事情,是不是可以心平气和,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实在不能解决,就找民警,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而作为政府相关部门,是不是也可以把家庭问题列为议政的新课题,制定相关办法,把平日的家庭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消除在恶性案件发生前。毕竟,家好社会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