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枫桥式法庭】多年邻居生间隙 法官上门来调解

发布时间:2025-05-15 17:16:49


  从古至今,“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便深深刻在中华民族的内心当中,它承载着中华民族重视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然而在海伦市海北镇的两户人家却因为一场大火使得本来和睦的邻里关系产生裂痕。

  案件起因

  李某和孙某不但是邻居,而且二人都在海北镇做着贩卖农机器械生意,平时都是互帮互助并主动为对方招揽客户,但就在今年年初李某家发生火灾,自家房屋被烧毁而且火灾还波及到了邻居孙某家,使得孙某家财产遭受损失。之后孙某便找到李某索要赔偿,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协议,故孙某来到海北法庭,准备对李某提起诉讼。

  案件调解

  海北法庭庭长孟令臣接待了孙某,在听取孙某讲述完前因后果之后,孟令臣决定采取先行调解的形式化解矛盾,随后跟随孙某来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并把李某也传唤了过来,在听取了双方各自的陈述之后,调解法官明确了双方之间存在的争议点。

  这起案件的主要矛盾存在于后院土地的使用权,火灾前本来是两家已经达成协议共同使用这片后院,但发生火灾之后,孙某对原来的土地划分协议提出了质疑,要求多得到一些使用面积,但李某也是寸步不让,所以导致双方一直无法达成协议。

  调解法官在了解清楚情况后立刻在双方家门口展开调解,调解法官先从法律角度出发,向他们解释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邻里之间在使用公共区域时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让双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范围。随后调解法官趁热打铁,向双方讲述“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故事,强调通过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矛盾和冲突。又经过对双方当事人几轮的劝导,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李某负责给孙某修理房屋,并且赔偿孙某50000元农用机械损失费,后院的土地在原来的基础上多给予孙某1米宽的土地,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画押后都露出了笑容,并表示谢谢法官帮助调解,不然还不知道要闹到什么程度。

  法官寄语

  大火无情人有情,邻里和睦是一幅温馨美好的生活图景,它需要双方共同去维护,付出点滴努力,收获的将是无穷的温暖与安心,海伦市人民法院海北法庭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新机制,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源头化解、综合化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