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伦法院民一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受结案件数均大大高出去年同期。下面用一则案例说明他们的工作效果。
2013年6月30日晚上9时许,在明珠KTV一楼,原告董某与被告刘某等三人相遇。此前,刘某等人的亲属郑某因非法行医,用错药物将董某致成生理残疾,郑某因此被法院判处刑罚,并处罚金,还对董某进行了赔偿。刘某等三人知晓此事,并对董某产生隔阂。此时见面,分外眼红。刘某三人对董某不容分说,伸手便打,致董某轻微伤。董某住院治疗11天,发生各项医疗费3400元。董某出院后将刘某等三人告上法庭,向海伦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名被告向其赔偿各项损失人民币77000元。
此案由于双方当事人心存隔阂,积怨很深,争议很大,民一庭庭长孙伟安亲自审理此案。孙庭长经过仔细了解案情,掌握了案件的来龙去脉,然后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该案于2013年6月20日立案,至8月26日,共调解6次,最终以5000元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分别做出了让步,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此案最终收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审理效果。
像这样的案例在民一庭不胜枚举,笔者只是采撷一例用以窥一斑而知全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