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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子微信贩卖淫秽视频牟利涉嫌犯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6-30 07:39:48


当今,利用微信销售产品的市民是越来越多,为赚点“外快”补贴家用,海伦市女子发现了一条“致富捷径”,不用出门,不用投本,每天只用点点手机键盘就可以轻松赚钱。可这贩卖淫秽视频的生意没有做多久,该女子就出事了。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海伦无业妇女小玲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63月初,公安机关网网监大队民警工作时发现,一微信名为“桔子”的网民,在其朋友圈、微信群中大量发布性感惹火视频吸引网友添加她的微信号,而后以招下家代理或单卖的形式,公开销售淫秽色情视频。

经查,小玲为无业人员,丈夫在外打工,育有一小孩。在家空闲时候的她,为赚点“外快”补贴家用,从20163月开始到4月,从微信圈里的别人手中,获得淫秽小视频和电影。以10元一部的价格传播出售了小视频,并以5元价格传播出售电影等69余部淫秽色情视频,非法获利300余元。

“视频不是我上传的,是别人发给我的。我知道是淫秽视频。”法庭上小玲讲诉自己犯罪经过,“我自愿认罪,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玲利用互联网,以牟利为目的,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视频文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考虑到解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净化网络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法官呼吁广大网民文明上网,自觉抵制黄毒污染,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切勿以身试法。

并告诫广大网民:根据刑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法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达20个以上的,便可达到定罪处罚标准。“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手机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达到一定数量或造成严重后果,也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中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达40个以上的。

为此赋诗点评:

寂寞女子无事干,上了微信聊聊天;

浏览淫秽网页看,真没想到有钱赚;

下载视频的文件,传播出售赚点钱;

生意开张没多久,就被公安一窝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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