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海伦市在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海伦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志宏出席发布会并讲话,海伦市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等多家联动成员单位代表及部分媒体记者参会。发布会由海伦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张权主持,海伦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郝晓娜列席。
陈志宏在发布会上指出,《实施意见》的制定,是海伦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整合政府与法院的职能优势,构建起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民商事纠纷及执行难题,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实施意见》系统规划了四个方面十四项具体工作内容,涵盖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多个维度。其中,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举措,直指当前社会治理与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与创新精神。
为确保机制有效运转,《实施意见》明确了四大核心运行机制:
建立“府院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市法院院长共同担任总召集人;
建立专题协调会商制度,精准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建立重大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通与风险研判;
建立法治队伍同堂培训机制,共同提升业务能力与法治素养。
发布会现场,各成员单位代表纷纷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项联动机制落地见效,共同为“法治海伦”“平安海伦”建设注入新动能。
此次《实施意见》的发布与实施,是海伦市在探索司法与行政深度融合路径上的一次重要突破,必将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