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舞干劲、激励队伍
大力弘扬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
优良司法作风
最高人民法院
对50个集体、100名个人
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
海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 卜松海
获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卜松海同志自1999年进入海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以来,始终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宗旨,是奋战在执行一线的“尖兵”。他胸怀正义、敢于担当,工作能力获业内同志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多次荣获市级先进个人和个人三等功,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司法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
从业20余年,卜松海同志业绩突出:连续多年结案率超99%,执行质效指标名列前茅;勇挑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田某某不当得利”等拒执案件成为全院学习案例;积极参与专项执行行动,惩处“老赖”、清理积案,维护法律权威。同时,他注重司法温度,致力于调解抚养权纠纷、化解农民工工资案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力度与温度的统一。
卜松海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严守纪律规矩,恪守廉洁底线,以“吃菜根淡中有味,守清廉梦里不惊”为信条,拒绝“人情案”“关系案”,始终秉公用权。他用忠诚、担当、公正、清廉,树立了新时期司法人的良好形象,是全院干警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