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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当庭调解化纠纷 撤诉息争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6-06-09 16:43:01


  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东风法庭成功当庭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是常见的民生民事纠纷,因双方当事人对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理赔流程认知存在偏差,极易产生对立矛盾,若处置不当易引发次生纠纷。东风法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积极调解,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原告当庭撤诉,实现矛盾高效实质性化解。

  据悉,被告驾车行驶至辖区某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与原告骑行车辆相撞,造成原告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相应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等赔偿事宜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自行协商一致,原告遂诉至法院,主张各项事故赔偿。

案件受理后,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修复社会关系,承办法官闫廷香决定采取柔性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过程中,闫法官严格秉持依法、自愿调解原则,向双方当事人细致解读《民法典》中交通事故侵权赔偿相关规定,明确法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责任赔付比例,逐项核对原告损失诉求,剔除不合理、无依据的诉求,让双方明晰法律边界与赔偿依据。同时,闫法官结合事故经过、双方过错程度,客观分析案件利弊,耐心开展情绪疏导与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此外,法官细致告知诉讼流程、时间成本及诉讼费收取规则,讲明当庭调解、撤诉结案的便民惠民优势,打消双方顾虑。

在闫法官情理兼顾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彻底消除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原告当庭申请撤诉,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案件高效办结,既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又妥善化解民生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东风法庭将坚持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以柔性温情司法高效化解各类基层民生纠纷,用心用情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让司法温度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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