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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份葬送大火 害人害已蹲大狱

  发布时间:2013-10-21 09:25:22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可是,就有这样的痴情男子为了与女友相处,在女友父母反对的情况下,竟然做出了让人费解的事情来,把女友家的房子给点燃,一场大火致使两人感情破裂,情份化为灰烬;一场大火使女友家损失惨重,虽然赔偿女友家的损失并获得谅解,但最终因故意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痴情男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韩某与女友何某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相处一段时间,两人彼此都了解了对方,后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女方父母知道了女儿正在谈恋爱,并打听到韩某的所作所为。为此,父母坚决反对女儿的这门婚姻大事,于是,就阻止和劝说女儿不要再和韩某来往,女儿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始终坚持要和韩某继续谈恋爱,并和父母争吵起来后赌气离家。无奈,父母便来到韩某家找女儿,劝说回家。在言语上,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后发生了肢体冲突,何某的父母一气之下摔门扬长而去。韩某不满何某一家人对其态度,遂产生报复心理。2013年4月的一天晚上,韩某便骑上摩托车来到何某家,看见何某的父母不在家,翻墙跳进院子,砸碎窗户玻璃钻进屋内,从厨房里抱起一捆柴禾,放在东屋的衣柜下,用打火机点燃,看着火势燃起后逃离现场,大火烧毁了何某家房屋和物品等,总价值近5万余元。 

 经海伦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其犯罪行为是因为谈恋爱产生矛盾激化引起的,且其积极赔偿了全部损失并获得谅解,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这正是:男女恋爱起事端,父母反对难过关;一时冲动去放火;情份化烬难还原;害人害已蹲大狱,再想挽回为时晚。

 我们要时刻牢记教训,不要再让冲动变成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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