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个上千万,这是不少警匪片中的经典桥段。但是,令人震惊的是,这样的事竟在现实生活中真切发生了。从北安市来海伦的阿潇以夫妻名义同居,竟把从老家带来的外甥女当成摇钱树,威逼其卖淫供夫妇俩挥霍,2次获利近8.000元。日前,这对黑心夫妇双双被海伦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3000元。判决之后,黑心夫妇认罪服判。
阿潇(女)、阿男夫妇都是无职业,来自北安市通北镇。虽然在家打工数年,但两人总嫌钱来得太慢,于是动起邪念:为什么不找个人来卖淫赚钱呢?这可是无本买卖。今年4月,阿潇以带外甥女阿花(15周岁化名)到海伦介绍工作为名,将阿花从老家骗到了海伦。两人合谋让阿潇以阿花的名义用手机微信联系年纪在40岁左右的男子,并让阿花与其发生两性关系,然后,二人以阿花年龄小威胁嫖客,进行敲诈钱财。于是,两人开始行动了。2016年4月13日,阿潇让阿花通过微信聊天结识了阿俊,并约定见面。阿潇并让阿花与阿俊在海伦市某宾馆开的房间内发生了两性关系。阿潇、阿男进入房间以不给钱就报警相要挟,敲诈阿俊3000元。初尝甜头后,阿潇、阿男又于4月27日,阿潇通过微信聊天结识了阿桂,阿潇让阿花和阿桂见面,两人来到某旅馆开房并发生了两性关系。阿潇、阿男进屋后以阿花年龄小威胁阿桂,阿桂害怕,给阿潇、阿男5000元。事后,阿俊报案。
经侦查,阿潇、阿男于2016年4月27日被公安机关在某旅店抓获,阿潇、阿男夫妇的罪恶行径暴露。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潇、阿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报警等威胁、要挟的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阿潇2011年1月曾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阿男2006年4月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其不思悔改,又继续犯罪,对其酌情从重处罚。二被告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悔罪,赃款被起出返还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酌情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姨妈逼迫自己外甥女卖淫 丧尽天良为哪般
现实往往超越人们大脑的想象力。在现代社会的今天,竟然会有亲姨妈逼迫外甥女卖淫的事情发生。而这种事情并非孤例。一个月前,媒体曾报道浙江泰顺一对夫妇强迫自己16岁的亲生女儿卖淫的情况,此事一经媒体报道就引起了网民们的强烈关注,大家纷纷谴责这对禽兽不如的夫妇,并慨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没想到,如今,海伦又出现了相似的丑闻,从情节上讲,南昌的这对夫妇更为恶劣。
从情理上讲,“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古往今来都不乏视财如命者。不过,古语又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虽然能够超越名利的人是凤毛麟角,但大多数人依然能在追名逐利的时候把握好底线,不会为了名利而不择手段。虽说好人始终占据多数,但是,哪怕只有百分之几的人坏了良心,我们就会感觉到社会道德非常败坏。此案中的阿潇、阿男这对夫妇实在是太丧失人性了,相信稍微讲点良心的姨妈宁愿一死也干不出这样的事情。强迫自己的外甥女卖淫,不过是为了聚敛财富,好让自己享受生活,可这样的姨妈还是人吗?简直是丧心病狂,毫无道德毫无人性的家伙!身为姨妈竟强迫外甥女卖淫!这个姨妈内心是有多邪恶,多恶毒才能干出来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啊!这种人一点母性都没有,明知这样做对孩子带来的伤害是无穷无尽的,而且会触犯法律,仍逆道而行之……
每当看到贪官落马或是犯罪分子落网的消息时,很多人都会兴高采烈,但是,在看到这篇案例的时候,估计谁都高兴不起来,很多人会问:这个社会怎么会变成这样?其实,一言以蔽之,都是金钱惹的祸。在这个信仰缺失的社会,注定会出现不少荒唐事、恶心事。由此可见,社会价值观的维护和道德体系的重建是多么重要,多么紧迫。
为此赋诗点评:
无业阿潇丧天良,逼迫外女来从娼;
以前犯罪曾不改,拉拢男友使做枪;
二人相聚不经商,臭味相投为财亡;
铤而走险越法律,敲诈他人太荒唐;
道德败坏脸无光,小小年纪把心伤;
这样姨妈太少有,遭人唾骂必遭殃;
作为父母想一想,社会需要正能量;
都是金钱惹的祸,歪门邪道触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