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的周某二十年前因犯强奸罪被判入狱服刑6年,刑满释放又色心不改被第二次送进监狱。近日,海伦市法院以被告人周某犯强奸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完毕后,周某后悔难当,表示服判。
经审理查明,周某出狱后在家务农,妻子在外常年打工。由于周某常年不接触女性,寂寞难耐,心里躁动。2015年7月31日22时许,周某窜至本村阿花家中,看见阿花年轻貌美,色意朦胧的周某色心突起,恶向胆边生,他脱下自己的衣服和裤头后,强行抱住阿花,将阿花按倒在床上进行亲吻嘴部、脖子,用手摸阿花的乳房和阴部,阿花用手推、用脚踢周某进行奋力反抗,高声大喊,挣扎中,周某用手掐阿花的脖子,因阿花反抗,周某用鞋带绑住阿花的脚,后被阿花极力挣脱。周某还欲与阿花发生性关系,遭到阿花拒绝。嗣后,周某主动离开阿花家。致使周某未能得逞。案发后,周某出逃。阿花亲属到公安机关报案。经法医鉴定,阿花的伤情属轻微伤。
经侦查,2015年年8月7日被告人周某被列为网上逃犯,被告人周某于2016年4月16日被公安机关在绥芬河市某小区附近抓获归案此案告破。
另查明,周某曾于1995年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8年1月19日被假释,属前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周某在着手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被害人极力挣脱的原因而未得逞,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曾因犯强奸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多年后,其不思悔改,又犯同种罪,系有前科。其主观恶性较深,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庭审中,被告人周某认罪﹑悔罪,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本院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惩治犯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罪行相适应原则,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说到好色男人,有一句话不得不提,“男人本色”,其实说的不过是男人爱好风流,生性潇洒不羁。不过似乎古往今来,还是有不少沉迷美色的男人,一直用这样的词安慰和掩饰自己骚动的内心。
当夜色掩映了小山村的轮廓,那些无法见光的欲望便开始慢慢升腾。色胆包天之人,在欲望驱使下搜索着自己的猎物时,殊不知,他自己已经落进法律的包围圈。有一种罪,从意念在人的心头升起之时,就已经很难再回头,这就像伸出第一次贼手的人,就很难再缩回一样。这个好色男周某在夜色中强奸女子的人,已经被自己的欲望“洗脑”,很难回头。人生是种修炼,他对自己的控制应该从日常点滴的自律开始。
很多色男由于在现实中不敢做过分出轨的事情,于是就喜欢沉迷于网络世界,借助各种社交平台和工具,寻花问柳调戏女生,而且网络中很多低龄女生确实也容易被忽悠,所以给这些色男制作了很多可趁之机!此前就有诸多相关报道爆出某某网友见面,女网友被骗钱又骗色。
为此赋诗点评:
衣冠禽兽好色男,二十年前犯强奸;
狱中改造整六年,出狱回家耕种田;
日子过的太一般,老婆出外去挣钱;
关在家中不本分,色心不改起心欢;
看到本村嬬花莲,年轻美貌赛天仙;
闯入家中动起手,强行奸淫好大胆;
又摸又亲床上按,女子反抗猛劲喊;
遭到拒绝未得逞,猖狂出逃躲外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