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及法庭庭长学习“三个规定”现场
主管执行院长关生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学习“三个规定”
为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刚要”精神,最高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三部法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使全局干警在新司法解释出台的第一时间掌握其内容,以便实施后顺利应用。11月15日下午13时30分,海伦市法院执行局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会议室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及七个人民法庭庭长认真学习了三部法规。
会议由主管院长关生主持。
学习会上,首先由主管院长关生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逐条逐款地对《规定》的具体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学习过程中,主管院长关生深刻阐述了这三个执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重要内容及其对执行工作的影响。并结合全院执行案件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新旧法条逐条对照,逐一分析,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他要求干警对照新旧法规进行学习,特别注意一些新规定、新改动,并了解新规出台的法律背景,深入理解立法本意,将新规学习与审执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实际操作中去体会、运用,力求尽快吃透法规精神,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审执工作质效。还要求执行干警在以后的工作中不仅要埋头苦干,也要抬头看路,要大力学习全国的先进经验,探索出一套符合海伦法院实际的执行方法。
他指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学习执行规范体系,提高执行规范意识,这对执行工作的深入推进意义重大。
而后,由执行局副局长孙继光与执行干警们及法庭庭长对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具体条文进行了逐条逐款学习。明确了终本执行的条件、事项和多个情形、内容、时间。执行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要按照规定执行。
学习辅导一直延续到17时30分。通过一下午的学习讨论,广大执行人员对执行新规有了深刻的了解,增强了工作信心,激发和调动了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了业务能力。执行干警们纷纷表示,一定要把这三个司法解释扎扎实实吃透学透,并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切实转变执行理念,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学习结束后,主管院长关生对全体执行干警强调,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最高人民法院也在着力解决执行中因法律资源不足、法律空白点多、法律规定不明确的诸多问题,我们执行干警更要与时俱进,多学多钻,为实现解决执行难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