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践行了群众路线。该院坚持连续7年邀请人大代表,共回访30件案件35名当事人。今年,该院把邀请人大代表回访案件当事人,作为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办案人员与分管领导随同人大代表对部分案件当事人一同进行走访,以了解他们对案件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有什么诉求和期盼,共收集当事人对法院的廉政监督意见和建议20余条。
二是与加强代表委员联络监督相结合,加强了司法监督。该院把邀请人大代表回访案件当事人,与加强代表委员联络监督工作有机结合,针对当事人反映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为杜绝乱收费,印发了《关于规范诉讼收费行为》的通报,公示在法庭、院机关醒目位置,收费更加规范、透明。建立代表、委员联络监督制度。在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对部分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的同时,对所有辖区代表委员进行走访、联络、沟通,负责对当事人有反映的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向院党组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是与加强干警纪律作风整顿相结合,强化了纪律作风。该院每年进行一次纪律作风整顿,把人大代表在回访案件当事人中,就当事人反映干警在办案中暴露出的一些不良行为、违纪苗头和不廉行为作为整顿重点,对反映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处理。
四是与加强干警廉政建设相结合,促进了司法廉洁。在回访案件当事人过程中,重点围绕在诉讼过程中法官有无违规办金钱案、人情案和关系案的情况,是否收受当事人馈赠及收受钱物或接受当事人请吃请喝请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回访,使人大代表和案件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建立了直接的监督关系,各种信息反馈更加快捷,监督更加直接,对干警的警示作用更加明显。该院连续多年无一干警受到党纪、政纪、法纪查处。
五是与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提高了案件质量。该院规定,在回访案件当事人中,凡是当事人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不良反映的案件,无论是否情况属实,已经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的必须首先重新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没有进行评查的,则列为评查重点。
六是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相结合,减少了信访案件。该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就是要是否弄清有涉诉信访案件,变当事人的上访为法官或邀请人大代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下访,直接了解当事人的诉求。通过下访,直接息访了3件当事人有信访苗头的案件,1件信访案件得到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