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法院干警参加民商事审判实务培训
党组成员、副院长韩秋主持培训
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孙伟安主讲
院领导及全院干警参加培训
3月24日下午,海伦法院为提高干警履职能力,增强干警专业素质,举办民商事审判实务专题培训。党组成员、副院长韩秋主持,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孙伟安担任主讲,全体干警参加此次培训。
会上,孙伟安同志就审判实践中涉及到的七个方面内容,结合一个个具体详实的案例进行了深入讲解。一是讲解《民法通则》五十八条、《合同法》五十二条中无效民事行为和无效合同的相关理论;二是讲解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三是讲解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如何正确理解《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保险公司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四是讲解民诉法中,起字号个体工商户作为当事人时,如何列当事人的问题;五是讲解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造成的“惑”与“解”;六是讲解如何正确理解建设施工合同中的保修期限、保修责任、违约金、返还期限;七是讲解几种特殊侵权赔偿案件的法律运用。
此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强,实操性高。孙伟安同志结合自己多年审判经验,紧密联系民商事审判工作实际,以具体案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为广大干警进行答疑解惑。通过此次培训,广大干警更新了知识,补齐了短板,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海伦法院将持续开展此类培训,做到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多样化,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引导广大干警投身到学习中去,通过分岗位、分层次重点培训,努力做到培训工作覆盖全员,不留死角,切实做到“在学习中有提高,在工作中见成效”,不断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打造“学习型法院”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