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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于救人 英勇无畏

  发布时间:2011-08-05 13:37:55



    “人民警官救孩子不留姓名,我们几经查询才得知孩子的救命恩人是海伦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杨喜春警官,他不仅给了我们孩子第二次生命,也救了我们全家人。”7月13下午,海伦市居民张义清带着他们万分感激之情来到海伦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印着“遇难见真情、警民一家亲的锦旗送到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杨喜春队长的手上。谢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我作为一名警察,在危难时刻,就要挺身而出,虽然,我救了他们母子们,也是我应该做的。

    2011年6月255时许,杨喜春队长开车带领全体警队干警到绥化市中院准备参加法警培训,因车油不够,到西门外加油站加油,当车行驶到海伦市中行时,只见前面有一辆红色轿车冲向人行道,将几个行人撞飞。此时,已有数十人围观,路过此地的杨喜春队长见此情景,迅速将车停下,下车直奔出事地点,看见有一名女子、一名儿童相隔10多米远在地上躺着,浑身是血,已处在昏迷状态,在她们不远处还有一位老人在南侧躺着。情况万分危急,但此时的杨喜春队长并没有一丝畏惧,救出孩子才是他唯一的目标。他也顾不上去给车加油,疾速跑到跟前,二话没说,奋力扶起孩子将其抬到自己车上,转身又将这名女子抬上车,急速将两人送到市医院抢救室进行抢救。而后,他又开车返回去救这位老人,当车行至市医院门口时,发现一出租车将老人送到医院,他上前急忙把老人背起送进抢救室,安顿完后,杨喜春队长则简单处置了一下被血染的衣服就悄然离开了现场,便匆忙带领全体警队干警到绥化市中院参加法警培训。三位受害人经过抢救都脱离了危险,受害人的家属为了找到抢救孩子不留姓名的人,经过四处打听,在出事现场有一位留意的群众将车牌号记下,告诉了受害人的家属,受害人的家属根据车牌号找到了这台车的主人,才得知孩子的救命恩人是海伦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杨喜春警官。

    现年38岁的杨喜春,在平凡的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并多次立功受奖,尤其是在党的90周年之际,被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他很好的履行了一名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此次他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乐于救人且不留姓名,不求回报,体现了一名法院干警的高尚品格,无愧于新时期司法警察的楷模。

    杨喜春以他乐于救人的伟大壮举,绽放了他最绚丽的光华。他是海伦市法院的优秀代表,当代德才兼备的雷锋式好青年。在他的身上,浓缩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拼搏奋斗、尊敬师长、孝敬老人、乐于奉献等优秀品德,折射出当代青年勤奋学习、踏实肯干、勇于吃苦的时代特征,展示出遇险而上,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品格精神。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中,他的行为犹如一面鲜红的旗帜,让人看到了年轻一代的闪光品质,看到了他可畏、可亲、可敬的精神。做为我们海伦法院的法官干警,一定要以他为榜样,学英雄见行动,干好本职工作,为促进海伦经济社会建设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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