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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院民一庭庭长石云丽到海伦市法院对婚姻家事庭试点工作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7-06-21 14:29:35


绥化市中院民一庭庭长石云丽到海伦市法院对婚姻家事庭试点工作进行调研

海伦市人民法院婚姻家事庭负责人刘树福作汇报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石云丽对婚姻家事庭提出工作建议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张子熙详细记录调研情况

海伦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奎谈婚姻家事庭建设想法


   6月20日上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石云丽、法官助理张子熙到海伦市人民法院对婚姻家事庭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海伦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奎,副院长刘鹏,民一庭庭长孙伟安,婚姻家事庭负责人刘树福,研究室负责人封超陪同并参加座谈。

   会上,刘树福同志就海伦市法院婚姻家事庭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详细介绍了婚姻家事庭审判专业团队和硬件建设上的工作情况。并结合实际案例,就案件审理方式、加强对当事人人格利益和安全利益的保护、冷静期制度设置、多元化纠纷调解、统一裁判标准、案后回访延伸服务进行了经验介绍。就下一步实行回访制度、财产申报制度、“法官寄语”制度、联动机制以及加大调研宣传力度等谈了工作打算。

   石云丽同志认真听了汇报,她表示,此行目的旨在通过实地调研、讨论,总结婚姻家事庭工作的成果和不足,促进婚姻家事庭工作更好开展。她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多总结成功的典型案例,不仅局限于离婚案例,对于抚养、赡养、继承等家事案例也要多加总结整理,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二是与相关单位建成联动机制,和妇联、教育、民政、社区等单位建立对接;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可以采取电视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营造良好社会效果。

   薛奎同志表示,我院家事案件数量大,增长快,办案压力逐年增加,我院将继续扎实开展婚姻家事庭工作,进一步完善家事庭配套设施,大胆创新,丰富调解手段,建立完善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同时加强宣传,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婚姻家事案件中,为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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