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人民法院按照绥化市中院部署要求,深入落实《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立案庭和人民法庭为前沿阵地,主动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完善对接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不断创新新形势下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式,因地制宜,提升区域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诉求。
海伦法院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探索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的新路径、新方法、新形势,相继在乡镇及街道社区设立法庭办案点,使诉调对接工作不仅覆盖城区,更将触角延伸至村屯。比如,海北法庭在爱民乡和扎音河乡分别设立办案点与当地司法所紧密结合,进行诉调对接工作,并在辖区内的39个村各设定1名人民调解员,形成村小组、村、司法所、法庭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村民发生的纠纷经司法所调解后当天就可以由法庭确认,便利民众行使诉讼权利,减少当事人诉累。

海伦市人民法院海北法庭爱民办案点正式挂牌成立

海伦市人民法院海北法庭扎音河办案点正式挂牌成立

海伦市法院副院长王承志、法庭指导办负责人孙大军、海北法庭庭长孟令臣来到爱民办案点与乡党委政府领导沟通办案点工作
爱民乡党委书记李振东表示:“通过法庭设置办案点,对我乡法制建设以及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了优良条件,感谢人民法院。”
司法所所长李玉峰说:“办案点的设立,更加有利于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司法所调解的案件可以及时与法庭进行对接,有利于迅速、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爱民办案点调解交通肇事案件

海北镇司法所调解离婚案件,当事人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法庭当天进行司法确认
海北法庭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将纠纷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确保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切实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更加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使当事人的纠纷得到了根本性解决。
海伦市法院将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以及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的协调,推进繁简分流,提高诉调对接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和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和渠道,为维护海伦和谐稳定和区域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