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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法官”赵玉春

  发布时间:2011-11-04 13:42:23



    在绥化市首届十佳法官颁奖典礼上,市委书记胡世英亲自为他颁奖。他在发表获奖感言时掷地有声地说了一句话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老百姓永远不对法律失去信心,朴实的话语印证了这位中年汉子的执著追求。他,就是海伦法院海北法庭庭长赵玉春同志。

    这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乡村法官,他扎根基层法庭15年如一日,不为名驱,不为利动,以他那纯朴的为民情怀,笑对村民百姓,甘处家长理短,审理的1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更审改判,无一上访缠诉,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农村法庭审理的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但他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审慎地审理每一起案件。他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赵玉春非常善于调解案件,所办结的案件有90%以上是调解结案,效率高、效果好。他根据多年的经验,总结积累了调解十法。他也非常勤奋,坚持刻苦学习,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能熟记于心,尤其是农村法庭常用的法律法规,他基本上都能背下来,运用起来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同事们都管他叫赵有才20064月份,院党组把他调到海北法庭主持工作,到任时,正是农民种地时节,辖区内的土地纠纷、人地矛盾非常大,他立刻深入到村屯、农民家中,甚至是田间地头,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化解矛盾,保证农民不误农时,先后化解土地纠纷200多起,犯了阑尾炎,为了不耽误工作,一直拖到7月份才做的手术。

    法庭也时时面临着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和较量。他到法院工作后,谨记父母良心放正、不可贪求的谆谆教导,无论是案前花钱买允诺,无论是诉中拿钱买倾斜,也无论是胜诉之后表感谢,都被他婉言回绝,真正做到了廉洁奉公、司法为民。20085月,在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因原告在八五九农场居住,考虑被告在法庭当地,担心会有地方保护主义,遂托人说情并拿出1000元想表示一下,希望能尽快结案,被他婉言谢绝。但他还是很快了结了此案,当事人十分满意。在平时工作中,赵玉春同志严格要求自己,静以修身,俭以养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廉政先进个人。2010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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