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法官为我们做主,要回了我们的救命钱”,在海伦市法院执行局办案现场,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一遍遍向执行法官表达着感激之情。
这是一起进京上访挂牌督办的健康权纠纷执行案件,自立案以来,引起院党组和执行局全体干警的高度重视,一是此案是由监护人赔偿的标的额较大,二是因为被执行人姜某某等规避执行,跟执行法官“玩失踪”。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该案为健康权纠纷,2015年2月19日15时许,在被执行人姜某某家房后,申请执行人小时(14周岁)与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的小孩小姜(14周岁)、被执行人李某某、高某某的小孩小李(12周岁)及同村儿童焦某某共同玩耍,小姜用手中木棒击打小李扔起的木棒,被击打的木棒飞出后,将小时右眼击伤,小时伤后先后被送至海伦市医院、北京同仁堂医院、哈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救治。在哈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治疗11天,其他均为门诊治疗。共花医疗等费用21878.48元。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时忠强的伤残等级5级。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要求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李某某、高某某进行赔偿,双方协商未果,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诉讼到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李某某、高某某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305 326.47元。法院在调解不能的情况下,根据本案的事实于2015年9月8日进行了判决。确定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的孩子小姜承担60%的责任,李某某、高某某的孩子小李承担30%的责任,申请执行人小时自行承担10%的责任。因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的孩子小姜、李某某、高某某的孩子小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判决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小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49 356.60元;被执行人李某某、高某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小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74 678.30元。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李某某、高某某未能在规定履行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10月12日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四被执行人及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规避执行责任告知书,责令四被执行人于2015年11月22日前给付。面对法院生效判决,四被执行人不理不睬,多方借口逃脱给付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2015年11月24日、2016年7月4日对被执行人程某某、李某某、高某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四被执行人,但四被执行人一直采取各种方法规避执行,即使多次采取强制措施也未能取得明显进展,后来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却“失踪”了,竟然不知去向。经多方努力一直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的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的准确下落和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此案中止执行。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你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你追回来。为了这起案件,这也成了案件执行法官的一个心结,但是执行法官从未放弃,一直在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
就在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历时三个月的时间,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于2017年7月18日提供线索,证实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隐居在绥芬河市朝阳村,这里背靠山林,地势险要,加上,外来人口居多,成分比较繁杂。得知信息后,执行法官并向执行局领导和院党组进行了汇报,院领导立即决定,指派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陈洪威带领全庭执行法官一行五人驱车星夜兼程千余里前往绥芬河,寻找已经消失一年多的被执行人。他们不顾旅途疲劳,在凌晨2时到达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隐居地。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居住地外围进行摸排,严防被惊动后随时都有可能逃往山林里。于是,他们就在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居住地房前屋后布下天罗地网进行蹲坑守候。待到天亮后再动手。3时30分,在庭长陈洪威的一声令下,全庭执行干警一拥而上,在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居住地将其控制,面对执行法官的突然造访,被执行人姜某某愣了一下,执行法官在表明来意后,他回忆了一会儿才逐渐恢复平静。
“没想到一年多了你们还在找我们,还这么快把我们找到,我真是服了!”看到执行法官的不懈追求,被执行人姜某某不禁心生感慨。执行法官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同时,展示自己的真心和真情,体现怜悯之心、同情之心。之后,让被执行人真正感觉到缺乏诚信或者丧失真情的羞耻之心。引导其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取得一方谅解,争取相互理解,最后促进执行。
在做思想工作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程某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他们在刚柔并济的同时,十分注重人性化执行,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程桂荣身体,对她说:“虽然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们将要对你采取拘留措施,但考虑到你的身体,将你留在家中听后处理。”没想到此时的被执行人程某某面带惭色的说:“你们这种执行法,我服了,我要再不给付还算是人吗!”就这样,在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姜某某被顺利地带回海伦市法院,对其司法拘留。同时,作出对被执行人姜某某、程某某各罚款20 000.00元。拘留期间,被执行人姜某某仍然心存侥幸,称其无力偿还。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劝导和释法析理工作,在强大的执行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姜某某最终与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姜某某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小时赔偿款126 000.00元。同时,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自愿放弃23 356.60元。被执行人姜某某的亲属积极筹措,在8月3日帮其交清了执行款126 000.00元,并承担了诉讼费和执行费,被执行人姜某某本人也认识到了自己长期拖欠赔偿款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根据其表现,海伦市法院对其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
执行法官往返千里终于将赔偿款执行完毕,并第一时间将126 000.00元执行案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手中,收到拖欠已久的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也是感慨万千,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迟迟不愿松开,“我以为我这钱早没指望了,真是没想到,谢谢法官,谢谢你们这几年为我的事东奔西走......”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哽咽地说。
至此,执行干警这种无私无畏、勇于拼搏的工作精神和工作热情,将躲债“消失”已二载的“老赖”,千里追踪圆满执行完毕。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小时的父亲时某某的赞誉和好评。执行局全体干警将以此次执结案件为动力和契机,再接再厉,在清理执行积案的道路上继续前进。
异地执行,在执行案件中并不少见。有许多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躲到外地生存,甚至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时常会需要执行干警们远赴千里之外。这次海伦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星夜千里追踪执行老赖,此举受到了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取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也给了那些长期拒不履行的执行老赖极大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