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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法院执行局:双节前夕“围堵”老赖

发布时间:2017-10-16 13:52:44


    9月30日下午,正值国庆、中秋节来临之际,人们都在筹备“双节”和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海伦法院执行局在统一行动基础上,第二行动组为了保持对老赖持续高压打击态势,放弃了休息时间,抓住国庆、中秋“双节”假期来临前的有利时机全员上阵、突击执行,取得丰硕成果。

    期间共对4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案款10.5万余元。

    海伦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为确保申请执行人过上一个愉快的假期,采取强力执行、查封扣押等措施,有针对性的制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着力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让申请执行人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此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张海峰、王丽丽系夫妻关系,并与原告刘亚东。2013年5月15日二被告向原告刘亚东借款40万元,约定六个月偿还,月利息为2分,并有二被执行人出具的借条。当天,二被告再次向原告刘亚东借款4.3万元,约定六个月偿还,月利息为2分,并有二被告出具的借条。此款到期后,二被告没有偿还,原告刘亚东多次索要,二被告并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原告刘亚东于2015年11月13日到当地法庭起诉,要求二被告立即偿还欠款并付利息。法庭经传唤二被告未到庭,并于2015年12月22日缺席判决。判决二被告借款本金44.3万元,利息202 580元。判决后,二被告仍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刘亚东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海峰、王丽丽与申请执行人刘亚东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海峰、王丽丽每月给付申请执行人刘亚东2万元及利息,至欠款给付完毕止。申请执行人刘亚东自愿撤回本案,如不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亚东有权恢复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张海峰、王丽丽仍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刘亚东于2017年7月20日来院申请恢复执行。该局执行二庭执行员找到被执行人张海峰拒绝执行,法院对其依法进行了司法拘留。拘留到期后,被执行人张海峰出来后躲避起来逃避法院执行,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9月30日晚上7时30分,该局执行二庭依据申请执行人刘亚东提供的线索,对长期“躲猫猫”规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王丽丽,制定了专项执行行动方案,实施对被执行人张海峰、王丽丽围堵,9月29日上午快速来到被执行人张海峰、王丽丽家中,没想到被执行人张海峰、王丽丽不在家中躲了起来。执行二庭在庭长张瑞东的带领下,再次出击,二度杀回回马枪,被执行人王丽丽也许认为假期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安全期”,便放松了警惕,但对于法院执行一线的干警来说却是围堵他们的“黄金期”,这样,将被执行人王丽丽在家中抓获,对其司法拘留。

    海伦法院执行局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有力地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明确重点。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兼顾其他执行案件,总结以往集中执行活动中形成的有效经验,逐案研究执行方案,集中执行一批包括追索劳动报酬、“三养”、人身损害、工伤赔偿等“骨头案”“钉子案”。

    强化措施。不断丰富和创新执行手段,用足用好法律措施,采用分片执行与集中攻坚、统一行动和个案突破相结合的执行方式,采取凌晨、夜间蹲守、“二返前进乡”、“杀回马枪”等工作方法,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查控与打击力度。

    讲求实效。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信息查控、远程视频指挥调度等系统平台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等执行联动部门的信息共享,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动员人民调解员、村镇干部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确保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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