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凤岭同志简介
丁凤岭,男,54岁,黑龙江省海伦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海伦市人民法院伦河法庭审判员。曾多次获得海伦市人民法院优秀审判员,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的称号,三次受到海伦市委,海伦市人民政府的嘉奖,并于2002年和2011年两次受到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能手”的称号。1995年以来直接办结案件2300多件,诉讼前调解案件400件,执行案件650件。经他处理的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无一上访。他用一片真情化解身边矛盾,用他一颗朴实无华的心贴近百姓生活,被人民群众称为我们乡村的好法官。
丁凤岭同志1992年4月经考试由伦河中学调入海伦市法院工作,自调入法院工作以来,就一直工作在海伦市人民法院伦河人民法庭,一干就是22春秋,伦河法庭辖区共有三个镇,42个村,171自然屯,每个村村屯屯都留下了他的辛勤的足迹,老乡们称赞他是善解民忧、公正无私的乡村好法官。
为百姓做事要真心实意,把百姓当成亲人,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0年永富乡坤伦村一位年过七旬的孙景业老汉来法庭,告自己的五个儿子两个女儿赡养一案。五年前孙老汉的老伴因病去世,他在五个儿子家轮流生活,三年前他不幸患上了脑血栓、半身不随,并且还患有严重的疝气。生活不能自理,前不久他的老儿子不愿意收留他,并把他撵出家门。这位老人来到法庭时留露有自杀的想法。当丁法官了解到这位老人身体多病,子女较多又没有依靠之后,首先在精神上安慰他,在法庭他为老人端水味药,搀扶老人上下楼梯,给他以活下去的勇气,还自费留他在法庭就餐。这起赡养纠纷案件经丁法官开庭审理,不到3个工作日调解结案,7名子女都给老人拿了赡养费,并对老人的后事个各子女都划分责任。老人逢人便说“我有7名子女都是我亲生的,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给他们成家立业。我有病不能动弹,没有一人搀扶我一把。可丁法官比我的亲人还亲,不但解决了我有生之年的生活问题,还解决了我的后事问题,我从心眼里感谢他”,难怪看到这样情形的人,都说丁法官对待当事人真比亲人都亲。对老百姓真情实感换来的是当事人心心相认,换来的是老百姓和人民法院之间的雨水情怀。
严格执法是我们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严格执法,公正无私才能取信于民 。2009年11月法庭受理了赵文国与王勇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双方矛盾较大 ,相互争执不下,互相指责对方是全责,这个案件在永富乡在群众中反响较大,经过认真阅读案件材料,通过询问观察,丁法官了解到双方并无调解可能,于是他先后两次来到永富乡思源村了解案情,提取证据,掌握第一手材料。原告是在雇佣被告玉米脱粒机,为自家玉米脱粒时造成的伤害,在这起伤害事故中,双方均有过错。首先是被告的脱粒机属自行改装不合格的机器,在脱谷机出谷处没有安装挡板,很容易造成他人伤害,而且在工作前又没有对劳动者安全教育警示;原告作为雇佣方和劳动者,自己安全意识不强,在机械没有停止运转时将右手伸进机器,造成环指和无名指末端缺失,造成九级伤残。对损害事故的发生,双方均有责任。经法庭主持双方调解,向当事人讲解了高度危险作业的举证责任,原告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等相关知识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丁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像这样在区分责任,据理调解案件有很多很多。它不仅让群众明辨了是非曲直,还从中领略了人与情,情与法,法与理的关系。
诉前调解也要讲清道理,以理服人。去年伦河镇南伦村有个叫车玉文的人,用人领着来到法庭,要为其母亲告状。父母年轻时均患有白内障双目失明,他自己也因白内障失明,一家三口人都是盲人,据他介绍,他母亲吃了一位乡村医生的药而失明,这次来法庭是替母告状,就是要告这名乡村医生的药方有问题。丁法官找到这位乡村医生,合适了当时给他母亲开中药方剂,都是一些彻火的药,跟他母亲失明没有关系。于是丁法官耐心的向这位当事人讲解了有关他母亲的病情,了解到他母亲是患有糖尿病多年,并患有白内障才失明的。然后丁凤岭给这位当事人讲解有关诉讼证据和诉讼风险和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知识,使这位来访者当即表示息诉。在谈话中询问了一家人的生活情况,车玉文声泪俱下的讲述了自己家因三口,人都失明不能劳动,家境及其贫困时,丁法官从工资袋中拿出了300元钱给了车玉文,车玉文非常感动说“我来法庭咨询问题,不但不收费,还得到了丁法官的亲情资助”,这在伦河镇被传为佳话。 这件小事不但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分争与阁和,折射出了人民法官把人民群众当成亲人,心里装着百姓疾苦的高尚品格,同时也反映出法庭接触的小事中提现的是一名普通农村法官责任。
执行工作要讲究方式和方法,不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定要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解决。2010年7月的一天,一个当事人来到法庭 ,要求执行他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年前原告周超诉被告孙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后,被告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判决得不到落实。当事人心急如焚,这天,他来到法庭提供了被执行人孙志,在哈医大二院作危重病人的护理工作,当即丁法官向庭长、院长汇报案件案情,决定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来到哈医大二院,几经周折找到了被执行人孙志本人,可他这时正在护理一位危重病人,丁法官向他讲解了判决应当执行,不执行应承担法律后果,孙志当面表示协助执行,然后趁给病人检查身体的时机逃脱,丁法官又找到医院的负责同志,联系到他的妻子,讲明执行该判决的理由 ,他的妻子表示协助执行。这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 ,天下着大雨,丁法官和其他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的妻子驱车来到呼兰区,拿回了1.3万元的执行款,这时早已经过了饭时,被执行的妻子要安排吃饭,丁法官说我们是饿了 ,但吃饭的事就免了吧,我们还得往回赶路,这样丁法官他们到食杂店买了面包和矿泉水,在车上吃一口回来后,申请执行人第二天来到法庭,拿出500元钱要给丁法官,说“昨天没吃饭,就当请你吃饭了”,被丁凤岭严词拒绝。协议执行的案件它不但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纠纷,同时也营造了良好和谐的气氛,确保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是行之有效的执行手段。当然要根据不同的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忘我的工作即是时代的要求,又是历史的责任。 2012年6、7月份,丁凤岭同志由于他长期工作,加之原来就患有高血压,他又患上了多发性腔隙性脑梗塞,大夫劝他去哈尔滨医院就医,可他不听,又领着书记员去了一趟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交通警察中队,查封了一台即将出卖的汽车,为一起债务案件化上了圆满句号。当他回来时人以经不行了,第二天来到哈医大四院时,都说不出话了。医生告诉他要卧床休息,不能工作,可丁凤岭还是电话不断指导当事人答辩,安排开庭和执行等事宜。住院期间他还是惦记着工作,本应住院半月才能出院,他就住了十二天。当院长和庭长让他好好休息几天,可他只休息了一天就上班了。他说“法庭就我一个审判员,我不上班怎么行呢,案件谁来处理”这就是丁凤岭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体现丁法官急法庭之所急,想法庭之所想的主人翁的思想。
丁凤岭同志调入海伦市法院工作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数千余人,使很多百姓都息诉、息访,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一方社会的稳定。自授予审判权之后的19年中,结案2300件,诉前调解的案件400余件,执行案件650多件。丁凤岭同志就是这样默默无闻工作的,他不求名利,兢兢业业,朴实无华,植根于百姓当中,解决群众间的纷争,使大量的民间纠纷得到解决 ,使很多濒临破裂的婚姻破镜重圆,使很多土地流转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使很多个继承案件有了着落,使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得到赔付,使那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老人得以养老送终。所办案件没有一起上访的,没有一起改判,没有一起民转刑的案件发生。丁凤岭同志说“化解身边矛盾,解决身边纠纷就是我们农村法官的职责,只有牢记了这个职责,才能无愧于胸前的国徽,无愧肩上的天平,无愧于人民群众的期盼”。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金牌银牌不如百姓奖牌”,他用自己的执着和热情感动着每一位当事人,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动化解着群众间的矛盾和纠纷,他有一腔爱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