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人民法院少年模拟法庭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原本肃穆的审判庭顿时肃静下来。台下,200多名学校师生表情严肃,认真聆听着特殊的庭审,台上,一个个穿着法袍却满脸稚气的“小法官“正襟危坐。日前,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海伦市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着,这场特殊庭审的”导演“就是海伦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
此次少年模拟法庭审理的刑事案件是一起学生伤害案例。担任“审判长”的是海伦市第三中学初三级一班班长戴铭,两名“审判员”分别是初三级学生尹密欢和刘宇涵,“书记员”是初三级学生顾雪。
在“审判长”戴铭的主持下,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审判长,公诉人向法庭举证,有证人证言、法医鉴定书、被害人陈述等,证明被告人郎博、耿新将被害人韩圆扎成重伤,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而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被害人韩圆医院诊断、住院病例、医疗费收据等多项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此均无异议。
被告人郎博的“辩护人”在辩论阶段发言道:“审判长、审判员,首先对我的当事人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伤害表示道歉,事情起因是,被告人郎博与耿新在海伦市南二道街太平洋网吧上网,玩了一会儿,从太平洋网吧出来时与王健相撞,发生殴斗,王健打了他们,12时30分,被告人郎博和耿新到商店买了一把匕首,去找王健算帐,想报复王健。在网吧门前找到王健,被告人郎博拿出刀来,王健见被告人郎博拿出了刀要跑,被告人郎博追王健时,韩园挡他们,说别伤人了,被告人郎博就喊耿新:‘逮住这个小子,给他放血。’耿新拽住了韩园,他们以为是一伙的,就捅了韩圆腹部一刀。造成韩圆受伤。证人也证实了这个事实,所以,被告人郎博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法庭辩论结束后,针对被告人所犯罪行,社会调查员宣读了社会调查报告,而后,法官进行了法庭教育,指出了所犯罪行的根源和危害。法庭休庭十分钟后进行了宣判。“本院认为,被告人郎博、耿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应予支持。被告人郎博的辩护人以被告人犯罪时系学生,并给被害人进行了赔偿,请求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意见,法庭予以采纳。被告人耿新的辩护人以被告人犯罪时系学生,又系投案自首,并给被害人进行了赔偿,请求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意见,法庭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郎博、耿新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耿新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自首,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郎博的家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据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作用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庭审结束的法槌刚刚落下,整个礼堂内霎时掌声雷动,本次模拟法庭的“导演”海伦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被学生们团团围住。“法官叔叔,我长大了也想当一名法官,多神奇呀”。“法官叔叔,我觉得当法官真不简单,需要掌握那么多的法律知识。”“法官叔叔,我们朋友发生矛盾怎么办?”稚气的话语让所有在场的人捧笑不止,原本庄严肃穆的法庭成了法律知识传播的快乐殿堂。
谈及少年模拟法庭对该校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该校现任校长辛 对此感慨良深:“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生动直观地教育了近千名学生,法治观念的根深深地扎在了学生幼小的心田,依法治校的理念在我校也得到了贯彻落实,靠教鞭、打手板等方式体罚学生现象在我校已经绝迹,这些年来我校从未发生学生家长与教师因体罚学生导致纠纷摩擦便是最好的证明。”
我们采访了担任“审判长”戴铭的家长也幽默的说:“女儿在法制教育中学到了知识,在家中便给我和她爸爸当起了‘小法官’出面调停,我们这些家长也是模拟法庭的受益者呀!”
担任少年法庭的庭长白永顺告诉记者:“模拟法庭活动的举办,得到了学校及学生家长的热烈欢迎,这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进行法治宣传的一个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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