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现场
司法救助款10万元
海伦镇司法助理王志友见证下签字
法官现场发放司法救助金
王奎友、王秀娟夫妇激动不已
王奎友、王秀娟夫妇为感谢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及时雨’,使我们再次看到了生活的希望!”2018年5月29日,海伦市法院为两位老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0万元,受害人王奎友、王秀娟在海伦市法院获发司法救助金10万元,对法院和法官的帮助她们感激不已。并亲自送来锦旗“法院执行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条幅表示致谢。
2016年6月12日10时50分,王奎友、王秀娟夫妇的儿子王长明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离世,王奎友、王秀娟夫妇为丧失儿子悲痛万分情况下起诉刘军,经法院判决,刘军赔偿王奎友、王秀娟夫妇26万余元。而被执行人刘军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没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突如其来的事故,使王奎友、王秀娟夫妇一下子陷入了生活的困境,家中的顶梁柱没有了,这使得原本并不宽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海伦市法院执行法官在办理该执行案件时发现了申请执行人王奎友、王秀娟夫妇的家庭困境,为及时缓解王奎友、王秀娟夫妇一家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尽快步入生活正轨,办案法官多次到其家中走访,鼓励她们积极面对生活不幸,振作起来坚强生活,并告知和指导王奎友、王秀娟夫妇申请国家司法救助。2017年12月15日,王奎友、王秀娟夫妇向海伦市法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海伦市法院随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通过调阅相关案卷材料、询问申请执行人所在地的村委会等相关调查工作。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实海伦市人民法院的案件确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救助金10万元正式拨付,第一时间将救助金发放到了王奎友、王秀娟夫妇手中。
上述案件只是海伦市法院救助当事人的其中之一。近年来,海伦市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结合个案当事人的家庭情况,最大限度地帮助申请执行人缓解经济压力,积极主动为他们向有关部门申报司法救助。两年来,海伦市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共向7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