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伦市某镇某村的宋大爷,是村里出了名的热心肠,谁家有大事小情,一句话立马到场。可最近,热心肠的宋大爷却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因为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助别人贷款,结果自己被告上法庭。近日,海伦市法院审理了这起民事案件。
据悉,原告是某银行,起诉状称:“宋大爷于去年5月,为种地在我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月利率为7.92%。,今还款日期已过,经我行多次催收,借款人宋大爷一直未偿还此款,故我行诉至法院,要求宋大爷尽快偿还此款项及利息。”
接到传票的宋大爷向法庭工作人员诉苦:“贷款事实不存在,压根儿没向银行借过钱啊!”庭审中,原告某银行现场出示了《借款凭证》,上面有宋大爷的亲笔签名,宋大爷至此才恍然大悟。原来去年,邻居小李因为做生意缺钱,便找到宋大爷帮忙,想用宋大爷的身份证办理5万元贷款。宋大爷觉得乡里乡亲的,平时关系不错,不好驳小李的面子,于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小李办理了贷款,没想到小李至今未能还上这笔钱,而自己也忘了这件事儿。
海伦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宋大爷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某银行借款人民币5万元,并自借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7.92%。支付利息。
【法官以案说法】通过此案可以看出,被告宋大爷碍于情面,帮助小李贷款,事后小李不能兑现还款承诺,被告宋大爷只能自认倒霉,先把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还上,然后再找小李追偿,如果小李没有还款能力,宋大爷的5万元很可能打了水漂。据办案法官介绍,每年这种类似的案件不下几十起,提醒那些“热心肠”的人,一定要提高风险意识,不要让情面和义气害了自己。
为此赋诗点评:
热心大爷心肠好,村里啥事离不了;
愿意找他来帮忙,大事小情都办到;
没想遭遇烦心焦,帮人贷款把心操;
一不留神上法庭,替人还款把霉倒;
要是人家没钱交,五万元钱打水漂;
这类案件年年有,风险意识要提高;
大爷做法不可要,情面义气火中烧;
提醒那些热心人,知法懂法才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