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悉权和参与权,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阳光司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杜广伟任领导小组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关生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开放日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李春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放日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开放时间
2014年12月4日为法院开放日。本次开放日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体法官宣誓活动忠诚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
(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媒体代表以及社会群众参观法院,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
(三)、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通报法院工作,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送法到身边”普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赠送普法书籍。
四、公众参与办法
活动方案在海伦法院网上发布,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海部队干部战士、社区居民、学校师生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进院参观。有意参加开放日活动的其他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海伦市法院政工科报名登记或者电话预约(联系电话:5739842、5722792)。
五、公众参与内容
(一)、参观诉讼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待室、信访接待室,了解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服务措施和立案、信访接待流程。
(二)、参观审判区、法官办公区和审判法庭,了解法庭设置及功能。
(三)、参观法院荣誉室、文化长廊,了解法院文化建设情况。
(四)、参观法院网和审判流程管理信息,了解法院局域网、法院网络建设情况。
(五)、参观法警大队装备建设,了解法院安保建设情况。
(六)、旁听庭审,了解法院开庭、调解情况。
(七)、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赠送普法书籍。
六、任务分解
(一)、政工科:责任人 李春生
1、负责组织协调开放日活动各项工作。
2、负责安排所有法职人员参加的宣誓活动。
3、负责登记参观人员信息资料。
4、负责参观和座谈工作。
5、负责协调和安排解说引导员讲解工作。
6、负责安排留存资料的照相、录像工作。
7、负责制作装订参观人员留言册。
(二)、办公室:责任人 张晓东
1、负责全院卫生保洁、车辆有序停放,创造良好的参观环境。
2、负责审判庭、会议室等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 于占涛
1、负责LED显示屏关于“法院开放日”宣传标语制作等工作。
2、负责网络调试、演示工作。
3、负责审判庭音响、影像等设备运转正常。
(四)、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孙红岩
1、负责确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
2、负责向参观人员和参加座谈会人员通报法院2014年以来的审判工作。
3、负责在网上向参观人员讲解审判流程公开工作。
(五)、研究室:负责人 韩宝辉
1、负责开放日活动信息上报工作。
2、负责邀请媒体代表参加活动。
3、负责开放日活动的新闻宣传、新闻报道、上网等宣传工作。
(六)、法警队:责任人 当周带班法警
1、负责机关门口执勤和安检工作。
2、负责重要参观场所的安全警戒工作。
3、负责维持参观秩序。
(七)、立案庭:负责人 李福坤
1、负责维持立案庭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负责介绍立案流程等相关工作。
3、负责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八)、信访办:负责人 纪伯伦
1、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2、负责维持信访秩序。
(九)、执行局:负责人 孙继光
1、负责做好执行立案、信访接待工作。
2、负责维持执行信访秩序。
(十)、审判业务部门:责任人 各部门负责人
1、刑事审判庭、民一庭负责开放日各安排一个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庭审,并安排好当天庭审观摩工作。
2、刑事审判庭、民一庭负责各打印案情介绍20份发放各位代表。
六、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院开放日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放日当天,全体干警都要规范着装,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树立我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活动当天,所有法职人员必须参加宣誓活动。
(四)、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做到室内干净整洁。
(五)、活动中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有关活动资料,活动结束后报政工科。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