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古稀老汉多次流串海伦盗窃,竟是连偷5辆自行车的窃贼,着实惊到了民警。盗来的自行车转卖后,换钱充饥。抓获时,他跟民警说:“偷这玩意有瘾,还能整点零花钱。”
近日海伦市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李某自称是河北省沧州市沧州县张官屯小白杨村乡农民,今年75岁,因犯盗窃罪,2005年1月25日被黑龙江省鹤立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2018年1月10日又因犯盗窃罪,被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此次李某被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5月份,李某从河北窜至海伦镇内,身无分文的他,一路走来主要是靠偷盗为生。2018年5月25日李某窜至海伦市盛世桃园小区将夏某停放在小区的永久牌折叠自行车盗走,销赃后获赃款120元。同日,又窜至海伦市盛世桃园小区将姜某停放在小区的圣马牌折叠自行车盗走,销赃后获赃款80元。5月31日,李某窜至海伦市新学府嘉园小区将张某停放在小区的凤凰牌自行车盗走,销赃后获赃款60元。6月5日李某又窜至海伦市新学府嘉园小区将于某停放在小区的永久牌自行车盗走,销赃后获赃款60元。6月6日,李某窜至海伦市隆锦园小区将张某某的飞鸽牌自行车盗走,在销赃后途中抓获。
警方经过大量调查,得知李某是从河北到海伦的外来人员,在当地既无亲戚,也没有与他有联系的人。警方经过大量排查走访,终于在海伦市新学府嘉园小区附近发现了李某的踪迹将其抓获。
面对警方审讯,70岁的李某显得很从容,他告诉警察,他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想给孩子添麻烦。流窜到各个地方,能下手的就偷,走到哪就偷到哪,来到海伦因为一时缺钱,就到各大小区盗窃自行车,但他觉得偷自行车很有成就感。于是,他看准了各大小区有自行车的就下手,几天时间下来盗窃自行车5辆,卖掉这些自行车他获得的赃款全部用于生活花销。
综上,李某窜至海伦专门盗窃自行车5次,盗得自行车5辆,获赃款320元,赃款被其日常生活花销。公安机关追缴自行车2辆,返还给失主。经价格认定中心认定,5辆自行车共价值1 093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曾因犯盗窃罪被两次判处刑罚,不思悔改,刑满释放后,再犯盗窃罪,酌情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悔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最后,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被告人李某做出上述处罚。
【法官以案说法】所谓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有两个标准:一是数额较大,指个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二是多次盗窃未作处理的应将数额累加计算。多次盗窃,指1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此案说明一个道理,老无及人之老幼无幼及人之幼,是古代先贤描述的王道格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走向高度富强文明的最高标准,一个合格的富强文明的国家应该是老有所依,壮有所用,幼有所养的。在中国下棋的大爷,卖茶的大妈俨然一片和谐之景,这些大爷大妈们,曾经在许多的地方奉献过他们的青春,而如今他们迎来了他们的暮年生活,安静和睦,他们不用担心自己的住房,得益于他们年轻时的拼搏,在所处的城市中他们大多都有这样一处安身立命之所,他们不用担心吃饭喝水,因为他们的退休工资足以支撑起他们日常的消费。可是,向被告人李某就不那么幸运了,整天到处流窜,过着有上顿无下顿的流浪生活,逼迫他到处去偷,却换来的是牢狱之灾。
为此赋诗点评:
古稀老汉七十五,到处流窜挺孤独;
无依无靠没人管,晚年生活真是苦;
生活拮据入不出,逼迫偷盗自做主;
物品换钱来充饥,明知犯罪下赌注;
多次行窃不醒悟,再次下道被抓住;
交代犯法全过程,最终判刑悔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