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一损友李爱财(化名)见物生心,趁同是一起当兵的战友李某外出打工之机,偷走其价值2775元的家用电器和家用物品。如此不法不义行为,怎能逃得过法律的惩罚。近日,海伦市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爱财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李爱财(现年25岁)跟李某两人本是熟识的战友。李某退伍后,比较硬干,常年在外地打工,其住宅都有母亲照看。2018年4月22日,李爱财给打电话欲向其借钱,在通话过程中,李爱财得知李某的住宅位于海伦市某小区1号楼4单元503室。心想看到李某整日阔绰的作派,李爱财从心里感到眼红,尤其看着李某买了楼房,起心不良的他心生歹念。
2018年4月23日,李爱财装作自己到李某家串门,先后两次去李某家敲门,确认家中无人后,便找来开锁的人霍某将房门打开,趁李某和母亲不在家之机,又找来收购家用电器的岳某,将李某家室内的洗衣机、电视机、冰箱,以1310元的价格卖给岳某。又将电饭锅、多星锅、晾衣架、儿童脚踏车等物品偷回自家使用。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775元。赃款被其吃喝挥霍。当李某和母亲家中被盗后,李某联想到战友李爱财向自己借钱之事,明白了一切的他当即选择了报案。半个月后,损友李爱财被警方抓获,他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案发后,赃物被起出,返还给李某。
2018年8月3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6日,海伦市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爱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爱财无过,途经有别。被告人李爱财非但不仁不义,忘记战友亲如兄弟,而且置法律于脑后,待其身入牢房,不仅挨了法律的板子,还被处罚2000元罚金,值么?如果萌生贼心时知道这些,李爱财还会做出如此缺德损友之举么。
为此赋诗点评:
战友亲密的伙伴,陪走难忘这一段;
疏离背叛难承受,友情变成人心酸;
摸爬滚打来训练,同吃同住肩并肩;
说说笑笑好兄弟,一同陪走到明天;
两人兵役很短暂,军旅生涯被荣转;
各奔东西忙工作,一晃就是好几年;
几年下来混很惨,找友帮忙来借钱;
哪知好友过得好,打工买房置家产;
心存眼红生邪念,打起战友主意间;
叫来开锁开房门,找来收购卖家电;
剩下物品一起敛,拿家使用还不嫌;
战友得知把案报,想到是他做的案;
半月侦查用手段,将其抓获进牢监;
缺德损友不仁义,见财起意招人扁;
这样战友要离远,知己落尽莫闲谈;
交友要交知情友,贼心损友臭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