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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不懂法 滥伐林木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8-09-14 10:49:17


    张某只知道做生意要交税,还不知为儿子小军采伐自家承包经营的杨树林地树木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采伐树木,被以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近日,海伦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家住某乡某村农民张某的儿子小军自家承包经营位于本村某屯南沟至于连老道的杨树林地,到了采伐期,儿子小军于2018年2月份,到林业部门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伐树900株,蓄积149立方米。童年3月4日,儿子小军将《林木采伐许可证》交给张某,要求张某负责现场指挥采伐树木。3月6日,张某雇佣油锯手、装车工和四轮车及司机等四人,在林地现场指挥采伐树木6天,采伐鲜树、站干、风折木、破肚子等类型杨树1176棵,立木蓄积186.6立方米。经有关部门鉴定,张某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采伐树木276棵、蓄积37.6平方米。

    案发后,张某于2018年6月13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超范围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开庭审理中,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调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此案张老汉确实不懂法,才造成滥伐林木。所以,像这样的事情,农村老百姓根本不知道自己还犯法了,应该知法学法,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

    为此赋诗点评:

    七旬老汉不懂法,为儿来把树木伐;

    谁知采伐办许可,不能随便来采伐;

    老汉带人工具拿,放倒装车往家拉;

    那想一伐超棵数,违反规定犯了法;

    老汉被传来问话,承认事实不参假;

    经过教育初方醒,认罪悔罪来伏法;

    农村百姓要学法,遇事三思别违法;

    一旦以身试法律,必被追究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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