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个朋友相约酒店聚餐,本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还是要控制住脾气,切勿因为小矛盾而引发大冲突。这不,只因在酒桌上劝酒,朋友“没给面子”,竟发生争执并将对方打伤。近日,经海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海伦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郭某与韦某某是朋友。2018年3月12日晚21时许,郭某与朋友相约一起到某火锅店聚餐。在酒桌上的郭某与韦某在劝酒的过程中,因劝酒不喝的小问题发生争吵,随后二人动起手来。其间,已有醉意的郭某恼羞成怒,起身用桌上的啤酒瓶子砸击韦某的面部,致使韦某受伤倒地。随后,韦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韦某面部伤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不构成伤残。4月9日,郭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后,郭某与韦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韦某德谅解。
在庭审过程中,对于自己冲动造成的严重后果,郭某也表示很后悔:“自己一些过失过于冲动 ,打的他人受轻伤了 ,这对我来说(教训)蛮大的 ,接下来会好好改造,为社会做贡献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郭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予以从宽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朋友聚会吃饭本应该令人愉快的事情,饮酒本属一种联络感情的行为,饮酒者对他人不能恶意劝酒,要有善意的提醒、劝诫甚至照顾的义务。但因为劝酒而动手着实不应该。本案中郭某因为在敬酒时感觉朋友不给面子便动手打人,最终还造成了朋友轻伤,使得一场愉快的聚会以悲剧结束,令人唏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社交活动中,礼节性劝饮是传统民风习俗,但一定要节制不要强制劝酒,避免因一时冲动引发打架伤人,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为此赋诗点评:
朋友聚餐使劲欢,把酒当歌施情感;
啤酒白酒往死喝,迷迷糊糊把话言;
桌上劝酒要给面,劝酒不喝就靠边;
发生争吵恼成怒,举起酒瓶脸上惯;
造成伤害傻了眼,悔不当初失手间;
一时冲动犯了法,定罪判刑又赔钱;
提醒大家要听劝,不要任性惹事端;
遵纪守法是本分,社交礼仪人称赞。